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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

  海伦县首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3月20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352
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1)听取了中共海伦县委副书记王玉生所作的 《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总
路线》的报告;(2)听取了副县长邢万一所作的 《关于政府三年来工作总结与1954年工作计划》
的报告; (3)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出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过与会代表酝酿协商,
作出了三项决议:(1)《关于深入宣传贯彻总路线的决决议》;(2)《关于批准几年来政府工作
总结和1954年工作计划的决议》; (3)《关于搞好春耕生产的决议》。大会选出县长、副县长、
委员和出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长:苏志远 副县长:刘锡庆 委员:29人。

  出席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志尧、高云梯、苏志远、戴修善、崔行恕、薛景华、
孟庆余、侯淑珍、王玉荣、张玉琴、高春轩、魏庆和。

  县首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6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1人,列席代
表96人,会议主要内容有四项:(1)听取了县委领导《关于解放台湾重大意义的报告》;(2)听
取了县政府领导《关于宣传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3)听取了县政府领导
《关于政府上半年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 (4)传达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精神。

  与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 做出四项决议:(1)《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
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的决议》; (2)《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
议》;(3)《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的决议》;(4)《关于加强
巩固与提高互助合作组织的决议》。

  县首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1955年3月3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有379名代表出席会议。这次
大会内容,主要有三项:(1)听取县委领导作的 《关于国际、国内目前形势和时事的报告》;
(2)听取县政府领导作的 《关于贯彻第一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报告》;
(3)听取县政府领导所作的《关于1955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与会代表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各项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然后做出三项决议:

  (1)《关于坚决支援解放台湾的决议》;(2)《关于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精神的决议》;(3)《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5
条规定,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长:苏志远

  副县长:姜书汇

  委员:17人

  法院院长:赵香圃

  县首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5年12月24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 318人,
列席代表74人。

  这次大会的内容,主要有四项:(1)听取了中共海伦县委书记邱健作的 《关于全县农业合
作化运动情况及进一步巩固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 (2)听取县长苏志远所作的《关于
1955年工作总结和 1956年发展地方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3)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石俊丰所作的《关于贯彻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护林防
火工作》的报告;(4)听取了县政府领导所作的《关于全县1954年财政决算和 1955年财政预算》
的报告。

  通过与会代表的审议, 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关于为实现全县农业合作化与农业生产
计划的决议》;(2)《关于批准海伦县1955年工作总结与1 956年发展地方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
(3)《关于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4)《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
决议》。

  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二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9月9日至12日,在县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 322人。

  这次大会的内容有三项:(1)听取县长刘殿臣所作 《关于海伦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工作总
结和今后工作计划》的报告;(2)听取李传录所作 《关于海伦县两年来财政决算、预算》的报
告;(3)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

  经过与会代表的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1)《关于批准海伦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工作总
结和今后工作计划》的决议;(2)《关于海伦县两年来财政预决算》的决议。

  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

  县长:刘殿臣

  副县长:李传录 崔行恕(女) 王占田

  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

  县第二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7年4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

  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有六项: (1)听取了县长刘殿臣所作的《海伦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
作总结与1957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所作的《增加生产,厉行节约,
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地方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的报告; (3)听取海伦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所作的
《关于海伦县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收到的提案处理与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副县
长李传录所作《1956年财政决算与1957年财政管理》的报告。 (5)听取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所作
《关于护林防火和植树造林》的报告; (6)听取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所作《关于加强文教卫生工
作领导》的报告。

  与会代表,经过对上述报告的认真讨论后, 作出如下决议:(1)《关于积极行动起来,搞
好春耕生产,夺取农业大丰收的决议》;(2)《关于批准海伦县1956年财政决算和 1957年财政
管理报告的决议》;(3)《关于护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工作的决议》;(4)《关于加强文教卫生工
作领导的决议》。

  三、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 3月23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
的代表共391人。

  这次大会的内容有三项:(1)听取县长刘殿臣所作 《苦战三年,改变全县面貌,站在社会
主义建设新高潮最前面》的报告;(2)听取赵连奎所作《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选举
事项。

  全体代表经过审议,一致同意上述报告 ,并作出如下决议:(1)《关于海伦县人民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经过反复酝酿,选举了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和出席黑龙江省人
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县长:刘殿臣

  副县长:齐文章 李传录 崔行恕(女)

  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

  法院院长:赵连奎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殿臣 崔行恕 魏庆和 王瑞环

  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0年5月14日至17日在县城举行。

  这次大会的议程有五项:(1)听取了中共海伦县委第一书记李昌所作的 《关于高举毛泽东
思想红旗,树雄心,立大志,为实现特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 (2)听取了副县长李传录所作
的《关于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3)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于海丰所
作的《法院工作报告》,(4)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所作的《1958年、1959年工作总结和1960
年工作计划》的报告;(5)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

  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上述报告之后,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经过反复协商,选举了县
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

  县长:王学孝

  副县长:刘桂林 李传录 王 况 崔行恕(女) 陈国英 赵瑞德

  人民委员会委员:18人法院院长:杨福林

  四、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28日至1961年1月2日在县城举行。出席
这次大会的代表334人。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有三项:(1)听取县长王学孝所作的 《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
民公社三面红旗,鼓足更大的革命干劲,为实现1961年农业大丰收而奋斗》的报告; (2)听取
副县长赵瑞德所作的《1958年至1960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法院院长杨福
林作的《一年来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与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 通过了三项决议:(1)《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大办
农业,大办粮食,为实现1961年农业生产大丰收而奋斗的决议》;(2)《关于1958年至 1960年
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决议》;(3)《关于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2月5日至 9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大会的代
表285人。

  这次大会的议程有五项:(1);听取中共海伦县委书记王玉生所作的 《政治形势》报告;
(2)听取县长王学孝所作《关于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听取檀玉振所作的《关于海伦
县1961年财政决算和]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福林所作的《法院
工作报告》;(5)补选副县长。

  大会经过认真讨论上述报告后, 作出了三项决议:(1)《关于海伦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的决议》;(2)《关于海伦县1961年和1962年财政预决算的决议》;(3)《关于海伦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经过反复协商,补选了檀玉振、齐文章、王立江为海伦县副县长。

  五、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6月5日至9日在县城举行,与会代表有391人。

  这次代表大会,有五项议程:(1)听取县委副书记关键所作的政治报告。(2)听取了王学孝
所作的工作报告;(3)听取齐文章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情况报告;(4)听取县法院院长杨福林所作
的法院工作报告;(5)选举事项。

  与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 作出如下决议:(1)《关于热烈响应党中央、毛主席关
于干部参加劳动的伟大号召的决议》; (2)《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3)《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经过充分发扬民主,选举了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法院院长、出席黑龙江
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长:王学孝

  副县长:齐文章 李传录 崔行恕(女) 王立江

  人民委员会委员:22人

  法院院长:杨福林

  出席黑龙江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学孝 崔行恕 魏庆和 王瑞环

  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共
358人。

  这次代表大会的议题有五项:(1)听取县委副书记田永金作的政治报告;(2)听取副县长李
传录作的政府工作报告;(3)听取副县长王立江所作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听取县法
院副院长于淑华关于法院工作的报告;(5)补选副县长。

  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上述报告后, 作出如下决议:(1)《关于海伦县人民委员会工
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海伦县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3)《关
于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补选了武树林为海伦县副县长。

  六、成立海伦县革命委员会

  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1967年4月21日批准,于1967年4月26日,在县人民公园召开海伦县
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有县直各单位全体职工干部和各人民公社的代表,共一万多
人。

  大会由周玉岩主持,田永金致开幕词,赵英奇讲了话。中国人民解放军海伦县人民武装部
部长陈勇、驻军首长李培才、驻军代表、群众代表也在会上发了言。

  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海伦县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委员是:

  主任委员:赵英奇

  副主任委员:李宝玉 田永金

  常务委员:陈 勇 周玉岩 窦学彦 韩 凯 翟振文

  委 员:14人

  七、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8日至 22日在县政府礼堂召开。会议代表
475人。 会上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黑龙江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二次会议精神,讨论确定了海伦县今明两年工作任务。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继续贯彻执行国
民经济调整方针,齐心协力地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加速全县的工农业生产步伐而努
力奋斗。

  会议听取了付军的海伦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赵峰的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
的报告;常吉富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文祥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的认真讨论,
对上述报告作出了决议。

  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设立了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
主任和委员。

  主 任:康 剑

  副主任:刘 毅 黄柏昌 娄云海 吴长富 张希贤 董继双

  会议决定将海伦县革命委员会改为海伦县人民政府。选举了海伦县县长、副县长、法院院
长、检察院检察长。

  县 长:付 军

  副县长:于清和 王开化 赵 峰 张书余 于显忠 杨贵才

  法院院长:常吉富

  检察院检察长:刘文祥

  县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2年3月24日至 26日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
371人。 这次会议的内容是:学习中央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精神;
总结海伦县第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会议还听取了付军所
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孙天学所作的1981年全县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刘毅作的海伦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海伦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的充分讨论作
出了五项决议:(1)《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决议》;(3)
《关于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4)《关于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5)《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决议》。

  会议补选了刘继民为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县八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3年3月13日至 15日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
389人。 这次代表大会的内容是:孙天学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杨贵才副县长所作的财政
预决算报告;刘毅副主任所作的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海伦县人民法院、海伦
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会议补选了乔明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峰、关雨田为副主任。选举孙天学为海伦县县
长,乔日东为海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九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4月4日至 6日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参加会议的代
表403人。大会的主要议程是:(1)传达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2)杨
贵才作《政府工作报告》;(3)钟雨亭作《关于1983年财政决算和 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4)乔日东作《海伦县检察院工作报告》;(5)都兴业作《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乔明志
作《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代表们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 作出了如下决议:(1)《关于海伦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关于海伦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3)《关于海伦县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4)《关于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经过反复酝酿,民主协商,实行差额选举,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海伦县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了海伦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
检察长。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乔明志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刘 毅 王开化 娄云海 张希贤 关雨田

   李相武 王忠舜 姬诗书

  县长:杨贵才

  副县长:钟雨亭 姜言诚 王志祥 李元玺 施文卿

  县法院院长:孙国昌

  县检察院检察长;乔日东

  县九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5年4月5日至7日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73
人。这次代表大会的议程是;听取唐景文作《海伦县政府工作报告》;姜言诚作《海伦县1984
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乔明志作《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乔日东作《海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孙国昌作《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与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海伦
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
告的决议》;《关于海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海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补选了海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县长、副县长。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占山

  县 长:唐景文

  副县长;惠德昌 项春阳 刘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