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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民政府

第六节 人民政府



  

  “八·一五”东北光复后,抗日联军干部张光迪率领马云峰、张子荣、于文进于 1945年8
月17日来海伦,开展接收伪政权工作。是年8月 22日,原中共海伦县委负责人顾旭东,召开地
下党组织扩大会议,专门研究了建立海伦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是年8月 28日,苏联红军驻海伦
司令员米特洛夫上校和副司令卡尔尼乔夫少校亲自参加了中共海伦县地下党组织会议,讨论建
立海伦县人民政府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是年9月26日至 28日,中共海伦
县地下党组织,在苏联红军司令部的支持下,缴了国民党保安队枪支弹药,捣毁了国民党海伦
县党部,解散了海伦县地方维持会,全部接收了敌伪政权。接着,又开展了反奸清算工作,为
成立海伦县人民政府做好了准备工作。1945年11月 9日,海伦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隶属于黑
龙江省(省会驻北安)领导。

  海伦自建政以来,人民政府共经历了五个阶段;县政府、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县
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多年来,随着政府名称的改变,对下设办事机构也进行了多次调整。

  1945年11月至1949年,县政府内设秘书室、公安局、民政科、邮电局、贸易局、税务局、
工商科、财粮科、房产科、农业科、文教科、法院、检察院、银行、企业管理部。下设六个区
政府,设有区长、民政、文教、财粮、治安和武装助理员。

  1950年至1952年,县政府增设武装科、人事科、计统科、工业科、公路科、财经委、林业
科、卫生科、劳动科、文教科、监委会、扫盲协会、粮食公司、保险公司、房管处、税务局。
同时将企业管理部改为企业公司。

  1953年 4月,县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又增设了体育运动委员会、服务局、商业科、接
待室。将秘书室改为办公室,公路科改为交通科,企业公司改为工业科。

  1958年至1965年,政府下设机构变动较大,除将部分科改为局外,又增设了计划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局、农机局、计量局、物价委员会、畜牧局、文化局、供销联社、物资
局、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业局、二轻工业局、编委、物价委员会。同时,
撤销了保险公司和监察室。撤销区、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和农
业、水利、文教等助理员。公社下设管理区,管理区成立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会计员。
后改管理区为生产大队,下设生产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政府下设机构有名无实,失去作用。1967年 3月,海伦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将原有机构全部撤销,设政治委员会,下属直属组、组织组、宣传组、保
卫组、文教卫生组、文革组;生产委员会,下属直属组、农林组、工交组、财贸组、统计组;
群众委员会,下属直属组、群团组、社会组、接待组;办公室,下属直属组、秘书组、机要组、
档案组、总务组;武装委员会。

  1967年 3月初,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设有农村组、工交组、财贸组、
秘书组。

  1968年,各公社、大队和基层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
干人。1980年后,各级革委会撤销,恢复了原来名称。1984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
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1970年以后,陆续恢复了各委、办、科机构,到1976年,县政府先后恢复和增设了38个科
室。即办公室、工业交通办公室、工业科、手工业科、交通科、电业科;农林办公室、农业科、
农机科、水利科、林业科、畜牧科;财贸办公室、商业科、县联社、粮食科、财政科、税务局、
工商科、建设银行、人民银行、外贸科;文教办公室、教育科、文化科、科技科、体育运动委
员会、卫生科;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劳动科、物资科;接待室、总务科、人事科、民政科、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公安局。1975年,恢复了法院、建设科,增设了人民防空办公室。
1976年增设社企局、广播科。人民银行、建设银行上归省管理。

  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县政府下设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发挥。当时设有41个
室、科。即办公室、总务科、信访接待室、人事科、民政科、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局、法院、
工业交通办公室、工业科、第二工业科、交通科、电业科、建设科、农林办公室、农业科、农
机科、水利科、林业科、畜牧科、财贸办公室、商业科、粮食科、县联社、外贸科、财政科、
文教办公室、教育科、文化科、卫生科、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劳动科、物
资科、人民防空办公室、广播科、税务局、社队企业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工商科。

  1978年,信访接待室改为接待科,增设人民检察院、物价科、计量科。

  1979年,增设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1980年,工业交通办公室改为经济委员会,增设档案科、司法科、撤销知青办公室。

  1981年,建设科改为建设委员会,物价科改为物价委员会

   海伦县政府领导人更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1982年至1983年,先后增设气象局、审计局。

  1984年,政府机构变动较大,由原46个单位减少到28个。即:由原来设的政府办公室、信
访办公室、档案科、人民防空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劳动科、物价委员会、科学技术
委员会、计量局、工业科、第二工业科、交通科、电业局、人事局、民政科、农业科、农机科、
畜牧科、林业科、水利科、财政科、税务局、工商局、粮食科、商业科、审计局、文化科、教
育科、工农教育办公室、卫生科、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公安
局、司法科、广播科、县联社、社企局、物资局、外贸科、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交办公室、农
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文教办公室改为:政府办公室 (人防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总务科改为政府办公室内设)、计划委员

  会、统计局、物价局、审计局、劳动局、人事监察局(编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民政局、
公安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司法局、农机局、经
济委员会、交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工商局、教育
局(工农教育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撤
销工交办公室、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文教办公室。改为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的有;标准
计量科改为标准计量局,划为经委领导;广播局改为广播电视局,划归宣传部领导;人民公社
企业管理局,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划为汁委领导;供销社改为供销合作联社,由县政府直接
领导;二工业科改为手工业联社,由政府直接领导;外贸科改为对外贸易公司,归政府领导;
物资局改为物资公司,划归计划委员会领导;电业局改为农电局,隶属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