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第三章 人民政协
第一节 组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伦县委员会,于1957年 3月份建立起来。前几届委员会设有秘书
室,配专职秘书一人,负责日常工作。自1957年到1960年,共召开三届委员会会议。在“文化
大革命”期间,曾停止了工作。1980年 9月,海伦县又重新恢复了政协工作,当时设专职副主
席一人,配两名专职干部。1984年 10月,县政协机关由原来的一个办公室,4名工作人员,增
加一办、五委,即办公室、工作组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咨询委员
会,每个委员会都按政协章程规定和常务会议决定设办公室,配专职副主任一人,学习委员会、
工作组委员会各配秘书一人,全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到17人。同时,为了发挥委员的作用,
还成立了工交、农林、商业、教育、医药卫生、宣传、文化、政法、青妇、民族宗教、统一战
线、城建等I2个工作组。在中共海伦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开展
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