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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伪满时期

第二节 伪满时期



  

  伪大同2年(1933年)3月,海伦地方检察处改为海伦地方检察厅。设厅长1人,检察官1人,
候补检察官1人,书记官长1人,书记官2人,庶务会计书记官1人,收发保管书记官 1人,检察
吏2人,法警7人,雇员2人,杂役1人。直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该检察厅被撤销。

  日伪时期的海伦地方检察厅,是为日本侵略者和日伪汉奸服务的,是掠夺劳动人民财产,
迫害和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