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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十六篇 民政

篇下序


  在旧社会,反动统治阶级根本不关心人民的疾苦,更谈不上民政工作。解放后,党和政府
把搞好民政工作做为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分忧解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早在1946年 3月23
日就在县政府内设民政科,40多年来,机构虽经多变,但工作宗旨依然。特别是从建国以来,
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对革命烈军属的优抚与抚恤,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对退职老弱残职
工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帮助灾区群众战胜灾害,安置移民,收容遣送自流人员,支前支边,
殡葬改革,烈士陵园的建立与管理等项具体工作,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密切了党和人民
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军民之间,领导和群众之问的联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
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