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章 人事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1年10月,县政府将人事工作由民政科划出,成立海伦县人民政府人事科。1952年,人
事科编制4人。1959年编制增到5人。1955年,编制又缩减为4人。1957年编制增为6人。1958年
4月,精减机构,紧缩编制,人事科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对外保留人事科机构。 1959年人
事科与劳动局合并,称为人事劳动局,编制 6人。1960年改称人事劳动工资局。1961年又改称
人事局,编制11人。1962年 1月,县委决定恢复国家行政监察机构,人事局改称人事监察局,
编制10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将人事监察局撤销,业务纳入海伦县革命委员会政
工组。1973年7月,重新成立人事科。1984年1月,县直属机关进行机构改革,人事科改称为人
事监察局,内设秘书股、干部调配股、工资福利股、行政监察股,编制15人。1985年,人事监
察局编制增为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