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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事工作改革

第二节 人事工作改革



  

  一、选聘合同制干部

  1983年,县政府为加强充实农利干部队伍,选聘了23名合同制干部。1985年,根据黑发(84)
29号《在农村乡(镇)普遍实行干部选聘合同制》文件精神,选聘了 104名合同制干部。1985年
根据本人的请求,辞退了1名合同制干部。到1985年末,全县共选聘合同制干部126名,全部充
实到农村乡(镇)事企业单位。

  二、干部管理权限下放

  1983年,按照县发(83)50号文件精神,县委将政府序列的股级干部划给县政府党组管理。
从1983年至1984年共任免干部245人,其中任职172人,免职73人。

  1984年8月,县委、县政府(84)124号文件规定,把原县政府党组管理的股级干部下放给各
系统党委管理,对没有党委一级组织的股级干部,仍由县政府党组管理,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呈
报并办理任免手续。到1985年末,共任免股级干部37人次,其中任职30人,免职7人。

  三、福利费扶贫

  从1983年开始,在福利费的使用上进行了改革,重点抓了农村乡镇干部的扶贫工作。首先
在向荣公社搞了三户“死钱活用”①的扶贫试点。1984年,在海南乡、向荣乡、爱民乡搞福利
费扶贫典型,投资2 819元,为 61名乡镇困难干部买了猪、羊、鸡、蒜种等,年未平均每户增
加收入150元。1985年,在全县农村各乡镇开展了福利费扶贫工作,从各方面筹集资金9 210元,
扶持68户乡镇困难干部,发展家庭养殖业和种植业。其中,重点扶持了丰山乡和东风镇,投资
3 000元。 东风镇重点发展种花、种树和养牛;丰山乡重点发展养貉。福利费扶贫做到项目、
资金、对象、效益四落实。1985年,福利费扶贫增加收入12 955元。

  ①“死钱活用”:改变过去把福利费直接发给困难户,只解决暂时温饱的做法,而用福利
费扶持困难户发展商品经济,达到致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