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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塾

第一章 初等教育

第一节 私塾



  

  海伦县私塾教育始于清末。其办学形式不一,有的由几家联合举办,请塾师一人。也有的
独设专馆,请塾师教育其独家子女。民国时期,加强了对私塾的管理,塾师须经考试合格后,
才可设塾教学。伪满时期,对私塾严加限制,县内私塾逐渐减少。这种教育,多为启蒙教育,
先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后学《四书》、《五经》。多采用“南北大炕,
书桌摆上”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全是死记硬背。学生每天三次直立在“孔圣”画像前背“圣
书”,早背生,晚背熟,还要念夜书。 如有不尊孔言行或背诵不熟,多遭打手板。到了民国8
年(1914年),全县有私塾190处。民国7年(1918年)有私塾139处。到伪大同2年(1933年),有私
塾51处,塾师56人,学生1 205人。伪康德3年(1936年),有私塾120处,塾师123人,塾生2 666
人。伪康德4年(1937年),私塾改为国民义塾。伪康德8年(1941年)以后,国民义塾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