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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工降雨防雹

第二节 人工降雨防雹



  

  海伦县于1973年开始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工作,其中包括人工防雹、人工降雨、人工防
霜等。

  一、人工防雹

  1973年在多雹灾的共荣乡开展了人工防雹工作。到1981年农村已发展到17个乡,共有防雹
专用土炮 1 300门。可控制雹灾面积达100万亩。1983年用 “三七”高炮进行人工防雹,现有
“三七”高炮4门,分别驻在海南、福民、共荣、丰山等乡,防雹效果显著。

  二、人工降雨

  1976年开展了“三七”高炮人工降雨工作,3门 “三七”高炮每遇干旱时节就开展人工降
雨作业,同时作业防护面积可达60余万亩。

  三、人工防霜

  人工烟雾防霜工作于1953年由局部开始的,因初见效果,而逐步向大面积展开,1981年进
一步改用化学药剂方法进行小面积试验,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