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报纸
第四章 报纸
中共海伦县委机关报——《海伦报》,于1956年6月1日创刊。它是以广大农民群众为主要
对象的一种地方性、群众性、通俗性的报纸。从创刊开始,就遵循“中心突出、全面照顾”和
“全党办报、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报方针,使《海伦报》越办越好。1958年7月1日变为日刊,
改为《海伦日报》。随之,印刷条件也得到完善,当年6月份筹建印刷车间,到9月份,报社有
了自己专用的印刷车间,配有全套的铅印设备,有20余名印刷工人。不仅承担印报任务,还承
担县委、县政府的文件印刷,有时还对外印刷。《海伦报》停刊后,全套印刷设备移交给县印
刷厂。
1958年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在海伦县召开了全省新闻工作现场会,会上,中共海伦县委
介绍了全党办报的经验。会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研究所来两名大学生总结海伦办报经验,编
写了《一个县报的成长》的小册子,由北京出版社出版,发行全国。
1960年6月 1日,《海伦日报》社光荣地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 荣获邓小平的手书奖状。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海伦日报》于1962年8月停刊。
1981年8月5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海伦报》8月试刊,9月正式复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