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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卫生防疫

第五章 预防保健

第一节 卫生防疫



  

  一、疫病防治

  1.解放前疫病流行

  海伦县解放前,由于统治阶级不关心群众疾苦,鼠疫、天花流行较甚,死亡率高。白喉、
猩红热、伤寒、痢疾、肺结核、流脑等传染病也时有流行,对人民生命危害极大。在历史上,
全县人民遭过三次鼠疫之灾。第一次是光绪二十七年 (1901年)九月至光绪二十八年四月(1902
年 4月),由哈市传播到海伦,疫情猖獗,死亡惨重。第二次是肺鼠疫大流行,宣统三年(1910
年)由满洲里沿齐齐哈尔,蔓延至海伦,历时半年,传染面很广,有2 051人死亡。第三次鼠疫
流行是在民国6年(1917年)春,发病者的症状是头晕、呕吐,多是早晨发病,晚上就死亡。

  当时,除鼠疫流行之外,天花等病也很流行。伪大同2年(1933年),县城西六大家屯(现前
进乡新生村)全村小孩,多患天花,当时由于缺医少药,大部分患天花的小孩死亡。伪康德6年
(1939年),天花又一次大流行,海伦水师营区(现永和乡),有75%的村屯2 700余人患天花,有
630人死亡。

  2.解放前疫病防治

  清代末期,就有用土法接种牛痘,预防天花,但效果不佳。民国14年 6月(1925年),海伦
县公署开始加强预防天花工作,经黑龙江公署民政司批示,在巡警局内设施种牛痘局及医学传
习所开展牛痘接种工作。民国18年(1929年)天花盛行,黑龙江省民政司发布第81号训令,要求
在全省施种牛痘,以防天花发展。次年3月1日,海伦县医学研究会发公启第30号,设牛痘局,
局址设在保健医院。要求不分年龄一律施种。民国20年4月(1931年),海伦县医药研究会第228
号公启决定,由南街级三医院和北街国瑞医院负责牛痘接种工作。设挂号 4处,南街在“济安
堂”北街在“大生堂”,东街在,“寿民堂”,西街在“全生医院”。因宣传不够,索价过高,
种痘者只限于城镇部分儿童。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不但普遍开展了预防接种工作,
而且全面彻底地开展了对传染病的防治和管理以及肺结核的专项防治,取得了显著成绩。

  3.预防接种

  1949年3月,城乡同时开展牛痘接种6 786人份,农村接种6 400人份。同年6月全县开展了
霍乱伤寒疫苗接种,接种17 374人份。

  1950年国家颁布《种痘暂行办法》,东北人民政府发出第437号文件,要求“在 1951年到
1952年两年内扑灭天花”。1951年天花在海伦绝迹。1950年海伦县全面普种,同时开展伤寒疫
苗及鼠疫生茵接种,伤寒疫苗接种36 345人,鼠疫生菌接种85 891人。1956年全县开展痢疾噬
菌体、白喉类毒素、百日咳疫苗、狂犬疫苗、破伤风类毒素、卡介苗接种工作。1964年,海伦
县大面积推广麻疹减毒活疫苗、小儿麻痹糖丸、流脑疫苗、森脑疫苗、白百破疫苗、糖白类疫
苗、百白二联等接种工作。1981年开展计划免花。1982年实行年免。1982年至1984年 4月,农
村实行季免,城镇月免。1984年 5月,全县实行月免。1985年全县建立三级免疫网,卫生防疫
站设有计划免疫组,有 4名专职医生负责全县免役计划、组织、检验和总结工作,1985年接种
疫苗有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三联制剂、百白二联制剂、精白类。

  二、传染病防治

  1949年至1985年的37年中,海伦县发生18种传染病。主要有麻疹、细菌性痢疾、猩红热、
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肝炎、伤寒、斑疹伤寒、流行性感冒、狂犬病、流行
性出血热、麻疯、阿米巴痢疾、森林脑炎、流行性腹泻、百日咳、钩端螺旋体病等。

  1.麻疹 麻疹在海伦县流行广,时间长。发病率居传染病的首位。建国后有过三次流行。
1952年至1956年发病率在1 265.18/10万至111.26/10万之间,平均达 553.09/10万。1964年至
1966年发病率分别为628.38/10万、500.57/10万、583.52/10 万。1969年、1972年、1975年又
有过麻疹流行,三年的发病率分别为134.88/10万、455.59/10万、264.32/10万。

  1966年开展麻疹疫苗普种后,发病率明显下降,除1969、1972、1975三年发病率较高外,
其它年份发病率均波动在2.71/10万至88.44/10万之间。1983年降到 18.14/10万。1985年降到
0.99/10万,大大低于国家控制的标准。

  2.白喉 1964年出现一次流行,发病148例,发病率 25.92/10万。1961年发病率12.O3/10
万,1977年发病一例,至今再没发生。主要是通过白喉类毒素接种,使白喉得到控制。

  3.流脑 1966年至1985年曾有三次流行。1967年至 1968年,发病 616和367例,发病率分
别为104.27/10万和60.63/10万。死亡37和19例,死亡率分别为6.16/10万和 3.13/10万。第二
次是1977年,发病 660例,发病率 85.51/10万,无死亡。第三次1980年至 1982年,发病率在
40.42/10万以上。1980年开始“流脑菌苗”的接种,由于免疫,除形成的不稳固,流脑没得到
控制。1983年发病率达34.81/10万,1984年至1985年,由于免疫工作加强,没有发生流行性脑
炎。

  4.流行性出血热 1964年至1985年,海伦县共发生流行性出血热 1 156例。1985年是海伦
县历史上发病率最高的年份,全县发生流行性出血热420例。发病率为51.93/10万,死亡 20人。
病死率为4.76%,仅12月份就发生流行性出血热245例。除红光农场外全县各乡镇普遍发病。病
源均为老鼠传染。据卫生防疫站测定,当时野外鼠的密度高达43.7%。室内鼠的密度达11.3%。
全县制定了灭鼠方案和出血热防治方案,并发放灭鼠毒饵14吨,使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很快降
了下来。

  5.伤寒 1949年有过伤寒病发生。但发病最多的还是在1960年至1964年,发病率在286.84/
10万至129.07/109/之间,以后波动在1.71/10万至 29.8/10万之间。1985年发病10例。老发病
区是海北、共合两镇。新发病区是前进乡。由于加强了防治工作,使伤寒病发病率下降,1985
年发病率为1.25/10万,是历史的最低水平。

  6.肝炎 1964年至1985年海伦县共发生肝炎2 457例,死亡1例。发病率为17.58/10万。1964
年至1980年发病率波动在0.4至11.17/10万之间。1981年至1983年出现流行高峰。3年发病率分
别为90.38/10万、68.97/10万、36.53/10万,肝病流行集中在5月至 9月,占病例的56.4%。农
民占37.61%,儿童占19.3%。高发地区是伦河、长发、海伦镇,发病率均在30/10万以上。

  7.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1964至1985年的22年中共发生32例。1964年首次
在海伦县发生11例。1979年到1985年未发生。小儿麻痹通过减毒活疫苗的服种,对本病起到很
大的控制作用。1979年以后基本得到控制。

  8.痢疾 痢疾发病率一直较高,1964至1985年,发病1 633例,发病率125.45/10万,死亡
12例,死亡率0.09/10万,病死率0.07%。发病年龄以20岁以上的成年人为最多,占 47.5%,其
次是7岁以下儿童,占30.38%。

   海伦县八种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及病死率一览表
   单位:发病率、死亡率1/10万,病死率%



  为了有效地防治传染病,县在1955年制定了传染病管理措施。规定国家医疗单位、乡镇卫
生院、联合诊所及个人开业医生,按管理区域负责疫情上报。1959年设卫生防疫站,由防疫站
负责全县疫情工作。1957年建立疫情报告网。1959年制定《疫情报告程序》。1978年又制定了
《传染病报告范围和报告程序》,规定了甲乙两类传染病共25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
中西医务人员、防疫医生、检疫人员及赤脚医生为法定报告人。 发现甲类传染病城镇不超过2
小时,农村不超过6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城镇不超过24小时,农村不超过3天。从而形成了
三级报告网。

   海伦县八种传染病发病率、死亡率及病死率一览表
单位:发病率、死亡率1/10万、病死率%  



  三、结核病防治

  海伦县是结核发病率较高的县份。1960年 1月,全县开展了卡介苗接种工作。县成立卡介
苗接种工作委员会。1975年绥化地区结核病防治院防治科配合县医院结核科,共同开展结核病
普查工作。普查3 639人,查出结核病患者394人,其中活动性肺结核病人91人。

  1979年,国家确定海伦县爱国乡南合村为结核病流调点,由黑龙江省南岔林业局结核病防
治院负责该点工作,在全村查出结核病患者38人,菌阳性病人 6人,经过三年治疗,现有活动
性肺结核 1人。1982年将流调点移交海伦县管理。同年,对海伦镇内的中小学进行了结核病普
查,胸透7 029人次。

  1980年3月,为摸清全县结核病发病情况,在伦河镇及同心乡增设了二个流调点胸透8 590
人,查出结核病现患99人,菌阳性13人。同年,在县服务系统普查 1 609人,查出结核病现患
19人,向阳小学普查1 362人,总的发病率为1.O2%至1.5%。

  1981年,对机关事企业单位普查2 290人,查出结核病现患42人,痰检 1 850人,菌阳性6
人,门诊确诊的病人进行登记,建立卡片,填写转诊单,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治疗。1984
年建立卡介苗常年接种站35个。到1985年,全县已形成县、乡、村三级防痨网。

  四、学生卫生

  为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1976年初,在县卫生防疫站增设了中小学保健工作机构,
利用学校放假期间,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培训保健教师50余人,基本配齐了专职和兼职保健教
师。还在许多中、小学校建立了医务室,设有常用内服、外用药品和简易外科器械、包扎敷料。
建立了学生健康卡片,指导疾病预防。各班都设有学生卫生员。

  1977年至1982年对县内中小学校34名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身高、体重、胸围、血压、
脉博、肺活量、近视、沙眼、龋齿、结核、肝炎、扁平足等项目登了健康卡片。检查结果,近
视眼发病率居于首位。中学生为22.8%;甲状腺肿为15%;沙眼为 14.5%;扁平足为14.36%;肝
炎为2.4%;肺结核为0.5%。1983年在向阳小学和实验小学对 443名患沙眼的学生进行药物治疗,
通过三个多月的治疗.治愈好转率达72.34%。

  1983年,县卫生防疫站用抽样的方法对学生视力进行一次普查,检查结果近视发病率比较
高。发病规律,中学高于小学,女性高于男性。为了保护学生视力,县防疫站进行技术指导,
并向教育部门提出改进意见。例如改善学习环境,做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等。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生卫生,县卫生防疫站还先后在向阳小学、实验小学及其他中小学校开
展使用实物、模型、图表、幻灯及电影直观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使学生获得了卫
生知识,养成了卫生习惯。还通过检查,预防接种,女教师指导经期卫生,培养班级小卫生员,
组织卫生监督岗等方法,提高学生卫生水平。

  五、卫生监测

  海伦县的卫生监测工作从建国初期就开始了。1954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 9次联合大检
查,对17家不合乎卫生条件的豆腐坊建立起三防罩,31家饭店厨房设立了小材料箱。对 601名
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1956年,在县卫生防疫站公卫科设了专人,负责全县的
食品卫生监督工作。196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商业部《关于加强食品行业卫生工作
的联合通知》及《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的要求,全县举行了18次食品卫生讲
座,训练了974名食品从业人员,使他们掌握了食品卫生“五·四”制。并对896名从业人员进
行了健康检查,对不适应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工作的人员给予调离。1980年,根据上级的
要求,成立了食品卫生监测站,负责全县食品卫生的监测工作。到198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卫生法》第31条规定精神,将食品卫生监测站改为海伦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所,人员
增加到5人,使全县的食品监测工作得到了全面开展。当年对250个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
20个卫生合格的食品企业发放了“卫生许可证”。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83年 4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
政协共同召开了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广播动员大会。由主管县长挂帅,吸收有关
部门的领导参加,成立了海伦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县食品卫生监测所还根据《食品卫生法》
的规定, 制定了饮食业、食品加工业、食品销售业、冰棍厂、麦精露厂的卫生标准。1983年7
月,又抽调有关人员,对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当时,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275份,临时许可证7份,商亭卫生合格证18份,摊床卫生合格证56份,流动售货车卫生合格证
534份。1984年又对冷饮食品、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酒类、糕点进行了监测,监测了1 378
份,合格1 219份,合格率为88.46%。1985年城内164处饭店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档案。对乳制
品、冷饮、调味、酒类进行了监测726份,合格674份,合格率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