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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妇幼保健

第五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1960年全县开始实行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期”劳动保护制。劳动妇女
实行三调三不调(即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月经期实行挂
牌制。城乡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都把妇女劳动保护列入工作日程,积极宣传和做好技术指
导。

  1980年后,在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对更年期的妇女开展了劳动保护。孕
期妇女增加调直不调弯,调平不调高的工作。1975年至1983年,县妇幼保健院在食品厂搞了点,
建立了妇女卫生室及孕妇休息室。

  1985年 8月,县妇幼保健院在县总工会的协助下,在县食品厂召开妇女“五期”劳动保护
现场会,会上推广了县食品厂建立女工室及妇女“五期”劳动保健各项规章制度的经验。

  
  在贯彻妇女“四期”劳动保护的同时,开展了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60年以县卫生科
和县医院为中心,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组织 70%的医疗力量,深入城乡,进行了三次较大规
模的妇女疾病普查工作。1961年4月,全县又组织586名医务人员,分成15个灭病大队和 5个检
查指导组,对全县育龄妇女进行了全面健康检查,其中发现闭经的 401人,占成年妇女74 262
人的0.54%,治愈30人,好转60人。子宫脱垂1 294人,占成年妇女的1.74%,治愈689人,好转
549人。 以后采取点面结合、计划生育与普查妇女病结合、季节和常年结合、防治结合的方法,
对妇女病逐年开展了普查普治,效果很好。同时,还对妇女子宫脱垂病在普查的基础上,实行
免费手术。到1985年底,全县已没有子宫脱垂疾病的发生。

  二、幼儿保健

  新法接生 建国后,党和政府很重视幼儿保健工作,使幼儿保健事业有很大发展。1949年
11月对旧接生婆进行了整顿和改造。省卫生厅为帮助海伦县推广好新接生法,先后在长发区、
东边区、富海区开展了新法接生试点工作。并办了一期助产士训练班,受训人员20名。1950年
2月下旬,省卫生厅又派一名助产士携带模型和挂图,对未训练的 14个区分批分期开展训练工
作,先后培训了助产士 368人。1953年全县推广了无痛分娩法,县区两级成立了无痛分娩法推
行委员会。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受教育人达 6 518人。到了1985年,全县城乡接生院已发展30
处,接生员418人,科学接生率达到了45.7%,新法接生率达到了98.7%。

   历年新法接生、科学接生一览表 单位:人



  幼儿保健 全县从1960年开展了对儿童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81年,对 7岁以下儿童
进行了系统管理,开展了围产期保健工作,建立了三簿六卡。三簿:产妇死亡登记簿、婴儿死
亡登记簿、婴儿传染病登记簿。六卡:妇女防病卡、小儿健康检查卡、小儿预防接种卡、新生
儿防视卡、孕妇产妇管理卡、体弱儿管理卡。对查出的患病儿童,分片包干,负责到人,保管
保治。

  1979年是国际儿童年,国家拨款免费对全县3至12岁儿童开展了驱虫工作。3至 7岁儿童总
数129 894人,服驱虫药12 3 680人,驱出蛔虫人数55 200人,驱蛔虫率 43%;驱出蛲虫人数5
120人,驱蛔率4%。8至 12岁儿童总数81 295人,服药75 700人。驱出蛔虫人数9 945人,驱蛔
虫率 33.1%。1982年,为加强对全县儿童保健工作的领导,在妇幼保健院专门设立了儿童保健
组,配 4名专业人员抓儿童保健工作。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妇幼保健组。县妇幼保健院重点抓
了集居儿童保健,对3岁儿童开展以基本动作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活动。制定了“三检”(定期体
检、晨检、发现疾病及时检),“四勤”(勤洗头、洗澡、理发、剪指甲),“一消毒”(室内、
活动场所消毒)的制度,培养了儿童从小讲卫生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