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改革经营方式
第二节 改革经营方式
一、改供给型为经营型
从1984年开始,对全额单位和差额单位都把人头补贴改为“定额补贴”和“任务补贴”相
结合的办法。年初核定包干预算,在包干总额内由卫生局扣留一部分作为任务补贴,年末按实
施合同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二、改封闭型为开放型
(一)打破部门界线,积极组建医疗卫生联合体。县城乡镇各医疗单位与省市医疗单位之间、
县直单位之间、乡卫生院与村卫生所之间、县直单位与乡卫生院之间可组建多层次、多形式、
多结构的卫生联合体。乡卫生院可与村卫生所组建联合体,实行伸腿办所,开设家庭病床和巡
回医疗。
(二)乡卫生院可到县直医院招聘医师以上的技术骨干到本单位工作,下乡期间被招聘人员
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可由双方单位协商确定。被聘人员下乡期间的户口、粮食关系不变,调
资、晋级仍在原单位进行,不受影响。
三、改单纯医疗型为医疗预防型
(一)县直医疗单位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增加预防保健人员,承担好地段防疫任务。县防疫
站和妇幼保健院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配合乡村抓卫生防疫、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建立档案、
签定防疫、妇幼工作合同、落实经费补贴办法。
(二)各乡卫生院都健全预防保健组,配备足够的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预防保健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