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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课及广播操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课及广播操





  一、体育课

  建国初期,海伦县由于缺少师资和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课教学比较落后,体育课内容也很
单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体育课也不断改进和提高,增添了体育设施,配备了专
职体育教师,体育课按教学大纲进行,使学生全面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体育课被
“军训”①取代。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学校体育课得到恢复。1984年和1985年两
年,县教育局拨体育专项款2万元,购买速滑刀1 200付,保证冬季冰上教学及“百万青少年上
冰雪活动”的开展。1985年,全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有 290名。各学校认真贯彻中小学体
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把体育课放在与其他各学科的同等地位。课程安排每周不少于两节体
育课。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对在各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
生,升学时予以加分。从1982年开始,对在县体育运动会和地区、省体育比赛中取得前 5名的
大学预选考生、初中升学考生,在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和20分;从1984年开始,对在县体育运
动会比赛中取得前3 名的小学升学考生,在考试总成绩中加5分。

  二、广播操

  从1954年推广第一套广播体操以来,全县各中、小学,每天都设有课间操时间,全校师生
统一集体做广播体操,并经常举办广播体操表演、比赛,推动广播体操的普遍开展。为保护学
生视力,1964年,在全县中小学校中推广了眼保健操。每天上下午各利用10至15分钟的时间,
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使学生视力普遍提高。

①军训:用军事训练代替正常的体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