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生育 1963年海伦县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工作人员 3人。1966年合并到县卫生科办公,有
工作人员4人。1973年3月由卫生科分出单设,人员增加到 20人。1984年1月改为海伦县计划生
育委员会,1985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工作人员28人,设有技术服务站和宣传站。为加强对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于1979年在全县29个农村人民公社都配备了专职计划生育助理,各
生产大队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基层计划生育的宣传、组织和领导工作。为加强基层计划
生育技术队伍建设,还于1981年在全县24个农村公社设立了计划生育小分队,1984年改为乡计
划生育服务站。他们既是宣传队,又是工作队和手术队,经常深入到村、屯为群众服务,深受
广大育龄妇女的欢迎。
一、节育措施
建国初期,县内曾采取过一些节育措施。1953年贯彻了中央卫生部修订的避孕及人工流产
办法。1957年以干部家属、城镇居民为重点进行了节育教育。城乡卫生院(所)、妇幼保健站和
供销社都代售避孕药品,但计划生育工作仍处于放任自流阶段。1963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
后,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采取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做法,以男扎为主。三年总共做男扎200
例,女扎、上环、人工流产等共 700例。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1966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放任自流,出生率增加。
1973年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一对夫妇两个孩,间隔四、五年”的要求,在全县范
围内狠抓了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实行晚婚
和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生育子女、结婚年龄、独生子女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
具体要求,使计划生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宣传教育
海伦县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针对部分群众中存在的“多子多福”,“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等陈旧观念,采取开展宣传周、宣传月、大会战等办法,利用宣传车、广播、
报纸、电影、幻灯、图窗、画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计划生育重大意义、人
口理论、节育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同时,还通过算帐对比的办法,算解放前后的对比帐,算土
地、粮食的变化帐,算独生子女家庭和多子女家庭的生活帐,算实行计划生育对社会主义建设
的贡献帐,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控制人口增长
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地的计划生育政策,采取了宣传教育和落实措施相结合的
方法,各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了“三为主”的方针 (思想教育与行政
干预,以思想教育为主;经常工作与突击活动,以经常工作为主;节育避孕与人工流产,以节
育避孕为主)。 坚持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了人口
增长。使人口出生高峰年没有突破省、地给海伦县下达的出生指标。据1985年统计,全县节育
率①为93.08%,计划生育率②为96.48%。截止1985年末,全县共有15 813名妇女领取了独生子
女证。领证率③为80.3%。
①节育率:是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与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例。
②计划生育率:是指按计划出生的人口数与出生人口总数的比率。
③领证率:是办独生子女证的人数与生育一孩总人数的比率。
全县人口自然增长变化情况
单位:人
全县落实节育措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