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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慈善会

第四章 帮会

第一节 慈善会



  

  海伦县于民国9年(1920年)5月设立慈善会,会址在县城西北五道街。置会长1人,副会长2
人,理事长 1人。并没总务、事业、经理三股,各股设有正副主任及理事若干人,办理会内一
切事务。农村各区乡设有分会。慈善会信儒教,供孔圣,宣扬要普渡众生,不能独善其身。以
募化为经济来源,进行施米、放赈、建桥、修庙、办义学等慈善活动。伪康德 2年(1935年),
海伦县慈善会有信徒105人。东北光复后,该会被取缔,改为孤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