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风俗习惯第一节 衣食住行 一、服 饰
县内群众服饰朴素大方。解放前,农民和城镇居民多穿粗布便服。男子穿长裤,对襟短褂,
脚穿家制布鞋。冬穿棉袄、棉裤、戴毡帽或皮帽,多用狗皮、兔皮或羊皮做成。农民冬天穿草
鞋、皮靰鞡,内絮靰鞡草。妇女则多穿带襟长、短衫,亦有少数戴手镯、耳环者。女子未婚时
多梳长辫,婚后则盘挽髻。富人服装多用绸缎缝制。伪满时期由于实行棉织品配给制,劳动人
民多穿更生布衣,衣衫褴褛。甚至有的成人衣不遮体,儿童赤身露体。而地主绅士则多穿绫罗
绸缎制做的长袍马褂、皮袄、大氅等。富贵人家妇女多擦胭脂、抹口红,穿旗袍,戴金戒指。
建国后,城乡群众多穿斜纹、花大呢、灯芯绒一类棉布短服。学生、干部、职工多穿四兜
干部服,农民着便服。冬穿棉袄、棉裤、棉大衣,脚穿棉胶鞋、大头鞋、棉皮鞋。穿靰鞡者逐
渐减少,现已绝迹。戴棉皮帽、剪绒帽、棉手套、皮手套。“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年男女多
穿草绿色军装或仿军装,戴单、棉军帽。“文化大革命”后,青年多穿的确良,涤卡、涤伦等
化学纤维和毛料类的服装。颜色以蓝、青、灰色为多。男同志多穿中山服,女同志多穿三开翻
领装。颜色多种,样式新颖。妇女在春秋多戴沙巾、冬季多扎头巾、戴围脖。夏季青少年女子
多穿裙子、皮凉鞋。近年来,青年男女多着西装,冬季多穿羽绒服、毛呢大衣。牛仔裤、喇叭
裤更为部分青年所喜爱。青年女学生多为短发,也有在脑后扎两个小辫的,已婚妇女多烫发,
发型多为“青年式”、“波浪式”、“荷叶式”、“凤尾式”、“爆炸式”等,并多戴耳环、
戒指。
二、饮 食
海伦县境内一般以玉米
活水平的提高,面粉、大米等细粮逐渐增多。城镇居民常年吃三顿饭,农民冬季一日两餐。春
节前农村多淘黄米,蒸黄米面豆包,撒粘糕等。
副食以蔬菜为主。夏季蔬菜以茄子、豆角、黄瓜、青椒、角瓜等为主。冬季以土豆、渍菜、
白菜、萝卜为主,并以咸菜、大酱等为佐食小菜;肉类以猪、羊肉为主,鸡、鸭、鹅肉和鱼类
为辅。每到冬季,城镇居民多喜欢吃火锅。农村各家一般都在年节时杀猪,以供节日食用;瓜
果类夏季较多,喜食地产甜香瓜、西瓜、西红柿等。平时主要食用外进的苹果、梨和大柿子等。
酒类一般以白酒为主,近年来,每逢夏季人们多喜欢饮啤酒,清凉饮料多以冰棍、雪糕、
冰糕、汽水等为主,近年来小香槟、麦精啤露大量上市,深受人们欢迎。
三、居 住
解放前县内城乡住房绝大部分为土木结构的起脊草房。墙框一般是用土坯、拉和辫子堆砌
而成,农村个别地方也有用草垡子砌成的。房盖上苫有苫房草,以避雨防寒。窗户多为上下四
合窗,外面糊有窗户纸,劳苦人民的住房多为对面屋,南北炕,只有少数地主及城镇士绅住有
青砖瓦房。
建国后,人民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逐步消除了南北炕、对面屋和几代同住一屋的现象。
在房屋结构上也有了很大改进。由土坯房逐渐转变为“半截砖”、“一面青”和砖瓦房。特别
是70年代以来,县里修建了大批砖瓦结构的居民住房。近年来用薄铁瓦做房盖的居民住房大量
出现。在城镇内,带有走廊,两屋一厨或三屋一厨的居民住房逐渐增多。并出现了单位或个人
修建的居民楼。
四、交 通
解放前县内交通不便,近途徒步行走,远途骑马或坐马拉大铁车。冬季雪大时多乘马爬犁。
民国17年(1928年)呼海铁路建成并通车,火车成为南北交往的主要交通工具。到伪满时才有极
少数的汽车和自行车,大铁车也逐渐改为花轱辘车。建国后,充气胶车逐渐增多,大铁车、花
轱辘车逐渐被淘汰,汽车和自行车也逐渐增多。县内设有公共汽车站,可达各乡和邻县,汽车
成为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60年代以后,农村胶轮拖拉机、小型
拖拉机逐渐增多,现已成为农村的主要交通工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数量大大
增加,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现已成为城镇职工上下班和学生上下学的主要交通工具。80年代,
摩托车也大量涌现,机关企事业的各种汽车也日益增加,交通工具日趋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