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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1969年




1月1日 县公安军管小组在哈达公社青山大队处理“活埋人”案件中,大队干部和“造反
派”组织,发生争执,酿成“69·11”事件(青山大队“反革命阶级报复”事件)。

2月7日 成立县“五·七”干校。

是月 平阳公社希贤大队在“清队”中,错揪、错斗、游街248人,其中被关押6人。

5月23日 牡丹江市农具厂(集体所有制)搬迁到鸡东县与县农机修造厂合并。

6月20日~29日 召开全县党员干部会议。

7月3日 各公社、鸡东煤矿、新曙光水库(哈达河水库)分别成立反侵略斗争指挥小组和战
备办公室。

8月2日 组建县委第一批“整建党”工作队。

是月 成立鸡东县民兵独立团武装基干值班连队。

9月~10月 县革委会组织3万多民工、2万多台(次)大车抢修“鸡密”南线公路(鸡西至密
山)。

11月 组建县委第二批“整建党”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