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产业和商品结构的调整
第三节 农村产业和商品结构的调整
根据“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从单一的
粮食生产转到粮食、多种经营、乡村企业一齐上;从靠指令性计划转到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从单一的农业转到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
种植业、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原则,主攻水稻、玉米、做到粮食、大豆、经济作物一
齐上,在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提高效益上有新的突破。1979年水稻面积10.7万亩,通过开荒
和旱改水等办法扩大了水田,到1985年增加到16.1万亩,比1979年增长50%,占粮豆面积的22.5%,
水稻产量占粮豆总产量的52.5%,粮食作物面积与经济作物面积相比,由9.1:0.9调整到8.1:1.9,
使粮食作物得到协调发展。
林、牧业,以发展畜牧业为主攻方向,坚持林、牧、副、渔一齐上,重点发展鸡、猪、牛、
羊、林、浆果、药材等7个骨干项日。1985年养猪存栏数达到48462头,比1984年增长 21%,养
禽62万只,比1984年增长93.5%,浆果面积4170亩,造林6.7万亩,养鱼水面1.6万亩。
工商业,以发展户办企业为基本方向,坚持乡办、村办、组办、联办、户办并举,工、商、
运、建、服并举,重点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运输、劳务业为主,搞活流通。
在调整中扶持和保护了“两户一体”,发展了合作经济。1985年全县有各种专业2346户,
占农户总数的6%,其中种植业1148户(粮食作物724户,经济作物424户),林业34户,畜牧业579
户,渔业20户,工业103户,运输业326户,建筑业7户,商业、饮食业、服务业120户,其他行
业9户,联合体4个,促进了生产的分工分业和多样化的经济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