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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八五一〇农场

第十章 八五一〇农场




八五一〇农场(县团级),是本县境内的大型国营农场,场部设在东海乡发展村。有四个农
业分场(二分场在密山),22个农业生产队,1个工业分场和5个林场,东南部一、二、四分场与
苏联接壤。

八五一〇农场前身为兴凯湖农场,始建于1948年,当时场部在密山县、有湖北、五道岗、
档壁镇 3个作业站。1949年经东北人民政府国营农场管理局决定,撤销兴凯湖农场,转建国营
永安机械农场,1959年改名为八五一〇农场,1960年场部搬迁到东海公社发展大队。1976年改
为东海农场,1979年恢复原名八五一〇农场。

全场有职工3501人,总户数4331户,总人口18680人。全场经营总面积915000亩(在密山境
内经营面积375000亩),其中耕地面积245000亩,林地面积555000亩。牧地面积 6200亩,其它
10880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固定工资分配形式、单一的
种植经营等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扩大了企业自主权,推行了各项责任制,经济建设有了活力。
1983年粮豆平均亩产149公斤,总产3124万公斤,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工业,有玻璃、化工、焦化、粮米加工、建材、修造、煤矿和运输队等。年产值 950万元
左右,成为农场的重要经济支柱。过去,管理体制不适应,造成工业亏损。1981年减少多头领
导,解决产、供、销脱节等问题,组建了工业分场,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1982年原煤、焦炭、
水泥、电石等几项主要工业产品,平均完成计划的 115%,总产值927万元,比1977年增长4%,
盈利30%。1983年撤销工业分场,成立工副业科,直接领导全场工副业生产。

林业,全场有荒山荒地352070亩,边防林8亩。1979年组建了5个专业林场。1980年春季造
林28029亩,其中用材林26805亩,防护林1122亩,经济林102亩。到1683年,共植树6万多亩,
比1676年前十年的总合增加15%。

畜牧业,1978年采取压马增牛的方针,马由1978年721匹压到363匹,牛增加到 681头。全
场生猪存栏12552头,育肥猪10540头,上交7318头,出现 4个上交千头猪的生产队,是全场养
猪最好的一年。1980年,粮食提价、饲养成本增加,造成养猪大幅度下降。1982年场内调整了
生猪价格,成立了畜牧指导站,在加强集体养猪的同时,大力扶持职工家庭养猪,养猪数量增
长到1462头,占全场养猪总数的41%。

养鹿,1973年有3处养鹿场,到1983年增加到5处,养梅花鹿1309只,纯盈利15万元。

副业,1981年场部成立了多种经营办公室,负责全场的副业生产工作,多种经营项目已达
20多种,有种植甜瓜、西瓜、面瓜、向日葵、烤烟、黑豆果、山葡萄、还有捕鱼、采集蕨菜、
蘑菇、木耳,饲养猪、鸡、牛、羊、蜂、兔和制酒等,总产值197000万元。

在发展多种经营生产中,除加强山产品的采集和搞好人工养殖外,还建立了食品、酱菜、
家具、塑料、冰棍等加工业,解决了本场职工生活需要,繁荣了农场经济。1982年建起一座腐
竹厂,年产腐竹300吨,远销香港、新加坡等地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鼓励职工走富裕之路,从1981年组织职工家属、待业青年,建
立51个集体企业,共有工人1416名,耕地6219亩。经营项目有基建、红砖、水泥瓦、畜牧、种
植和饮食等。当年纯收入46万元,除提留一定数量公益金、公积金外,人均收入 247元。1983
年人均收入达到480元,比1981年增加94.3%。

农场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还号召职工家属积极发展家庭副业生产,到1983年底,全场
共有个体商店26户,被服加工11户,饭店5户、面条加工7户、养兔65户、养鸡150户、养猪2000
户,扩大就业门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利了农场,富了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