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
第二节 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
鸡东县城乡集体商业,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起来的到1985年,城乡集体商业
达116户(包括商业、服务行业、修理业),从业人员964人。集体户从业人员以待业青年为主,
辅以社会闲散劳力。由于布局合理,经营方式灵活,服务热情周到,生意兴隆。1985年集体商
业销售额达1154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 11.8%。民族商店(商业系统待业青年商店)1980年
建店时,职工27人,经营日用百货1500个品种,日平均销售额1000元,到1985年,随着经营业
务扩大,已有职工130多人,经营品种达4000多种,平均日销售额达4000元。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个体商业发展很快。全县从1980年以前的3户发展到1985
年675户。从业人员968人。年销售额达71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7.8%。
由于个体商业户,经营方式灵活,行业多而全、网点多分布广,方便群众,进货渠道广泛,
经营品种齐全,补充了国营和集体商业的不足,起到了“补缺、补短、补小、补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