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饮食业
第一节 饮食业
1965年,县城只有1户合作饭店,农村有供销社办的饭店11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5年,全民所有制饭店已发展到12户,年销售额 110.6万
元,从业人员113人;集体所有制饭店 36户(包括供销社由全民转为集体所有制饭店11户),年
销售额113.2万元,从业人员398人;个体饭店114户(农村86户)年销售额 60.2万元,从业人员
377人。冷饮业有冰糕厂30户(其中全民3户,集体24户,个体3户);汽酒厂38户(其中全民 2户,
集体28户,个体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