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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物资

第六章 物资


鸡东县于1966年成立物资科(下属木材公司和物资公司)。对钢材、木材、水泥等 7种主要
物资实行计划分配。

在“文化大革命”中(1968年)撤消了物资科,使物资管理遭到严重破坏,物资分散,供应
渠道混乱,损失浪费严重。1969年恢复了物资科和各专业公司。针对当时的混乱状况,对主要
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了物资的平衡、分配和销售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有了一定改进。1979
年又增设了燃料公司,对全县原煤的产、供、销实行统一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物资部门在坚持以计划管理为主,积极开展市场调节,以提高
经济效益为中心,按商品流通规律组织物资流通,使物资工作出现了新局面。1985年实现销售
额1000万元。

物资系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千元



几个年份主要物资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