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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烟草

第七章 烟草


烟草,在本县主要指烤烟和卷烟。 1983年以前,烤烟业务属供销社, 卷烟业务属商业。
1983年 3月成立鸡东县烟草公司(同时设烟草专卖局),烤烟和卷烟业务归属烟草公司。该公司
1985年已实现利润280万元,上缴税金8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