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副产品价格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包括粮食、油料和生猪、菜牛、菜羊、蛋、禽、蔬菜、干鲜果品、中
药材和土副产品。
在“一五”期间,国家开始对农副产品价格实行计划管理。即“统购统销”。
1953年,实行粮食和油料作物的统购统销。
1954年,实行棉花统购统销。
1955年,实行生猪派购。
1956年,对烤烟、黄麻等10多种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一收购。
1957年,对边远地区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作了调整。
1961年,国家正式把农副产品,按其对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分为一,二、三类。
1961年到1981年,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多次提价和超购加价。
建国以后,几次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使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以1952年总指数为100,1957年为132.4;1962年为188.919;65年为182;1970年为204.3;1976
年为214.3;1979年为263;1981年为294.2。
由于国家对粮食收购价格的不断提高,大大激发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1965年—1985年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表(一)
(基数50公斤) 单位:元
1965年—1985年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表(二)
(基数50公斤) 单位:元
1965年—1985年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表(三)
(基数50公斤)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