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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商统一税

第一节 工商统一税





工商统一税,即是对一切从事工业品生产、农产品采购、外贸出口、商品零售、交通运输
和服务性业务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除征税外,还按税额加收百分之一的地方附加,做为
地力财政收入。工商统一税在1972年以前,是我县收入最多的一种税种,平均收入占工商各税
收的90~~94%。

工商统一税规定:国家银行、保险事业、农业机械站、医疗保健事业的业务收入和科学研
究机关的试验收入,免纳工商统一税。

(一)工农业产品部分



(二)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及服务性业务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