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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政收入

第一节 财政收入





1965年建县初期,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当年财政收入只有316.5万元(其中省补助收入109.5
万元,各种税收214.3万元,其它收入0.8万元,商业企业亏损8.1万元),纯属地方财政收入仅
211.8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66.4万元,收不抵支,靠补助过日子。

1966年以后,财政体制由1958年以前的中央、省、县分级管理的收入分成办法改为总额分
成。一年一定。这个办法一直实行到1970年。在这五年期间,全县的财政总收入为2578.4万元。
由于收不抵支,每年由省按预算指标核定一定的补助收入,五年共得补助收入 904.5万元,占
五年财政总收入的 35.1%,五年纯地方财政收入为1673.9万元。除1968年超收节支有结余外,
其余四年均实现了超收超支相抵后略有结余。5年共结余资金104.8万元。

1971到1973年,财政体制由总额分成一年一定改为定收定支,收支包干,超支不补,结余
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由于财政体制的改革,改变了过去短收超支上级补,保盘子吃亏的做法。
这三年,财政总收入为2060.5万元,是前五年总收入的 80%,从现象看,增长幅度较大,但是
这三年省补助收入高达1415.4万元,比前5年省补收入904.5万元增长56.5%,纯地方收入仅645.1
万元,平均每年只收入近215万元。

1973年财政收入出现赤字 58万元。原因是:工业企业亏损严重,3年(1971~1973年)亏损
竞达451.9万元,是建县以来亏损最高的3个年份。工业亏损占地方财政收入的 70.1%,但1973
年钢铁厂下马,工业亏损状况有所好转。

1974年到1976年,财政收入为2245.1万元,扣出省补助收入1260.2万元,占三年省核定预
算收入指标931.6万元的105%,超额完成了收入计划。工业企业亏损大幅度下降,比前3年减少
亏损149.8万元,扭亏幅度为33.1%,扣出1974年大顶山煤矿搬迁和焦化厂、砖厂三项投资125.7
万元不可比因素外,扭亏幅度为 60.1%,扭转了企业连年亏损超百万的严重局面,结束了财政
连年赤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财政工作混乱,经济工作上的冒进,加之工业基础差,企业
处在建设或半投产状态,设备不配套,生产能力低,10年工业亏损达 791.1万元,超过1970年
财政收入的总和。占10年财政总收入的13.5%,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8.5%。农牧企业1971年建场
到1975年5年间,共亏损13.5万元。10年弥补这两项亏损804.6万元,占10年各项税收收入3303.6
万元的26.5%,占10年农业税收入的89.1%,农业税收入几乎全部被吃掉。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到1979年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党的各项
经济政策的落实,各条战线的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 4年财
政收入完成4071.4元,纯地方财政收入2565.3万元。为四年核定我县预算内收入指标2087.9万
元的122.9%。工业亏损大幅度下降。4年来,包括偿还小额贷款等一次性投资在内,共亏损411.7
万元。按省核定的预算收支计划和省在这 4年实行总额分成,增收分成,收支挂勾两种体制计
算,4年共得机动财力200.7万元。4年连续有结余,有力地促进了各种事业的发展。

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财政体制实行核定收支,分级包
干。中央和地方实行 “分灶吃饭”,一定5年不变。由于政策对头,加之经济理顺,1980年到
1983年4年间,鸡东县财政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4年总收入达到6590.5万元,其中本县收入已
达3497.2万元,平均每年收入874.3万元,比1979年包干时增长28.7%。1982年16户工业企业实
现了盈亏相抵。1983年达到了户户不亏损,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4年净得机动财力198.4万元。

1985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业实行利改税,确定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财政体
制也改为“划分税种,稳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实行新体制以来,进一步调动
了地方政府管家理财的积极性。1984到1985两年,财政收入达到了4963.7万元,其中县级收入
达到2918.6万元,是建县以来财政收入较好的两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