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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审计

第四节 审计





1983年成立鸡东县审计局,对全县财政预算和信贷计划的执行结果实行审计监督;对企事
业单位和财政金融机构违反财经法纪进行审计;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
事宜。

1984到1985年的两年中,先后对鸡东县食品公司、针织厂、乡镇企业局、民政局、工商银
行、建设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单位关于技术改造投资、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中发
现截留利润、乱挤乱摊成本、偷税漏税、请客送礼、乱发补贴、游山玩水等违反财经纪律金额
达14万多元,分别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