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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选

第二节 普选





1965年为迎接鸡东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经基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 190人,其
中党员107人,劳动群众54人,党外人士29人。

普选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选举工作中断。

1980年县级选举工作,根据1979年国家颁布的《选举法》规定,实行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
制。成立鸡东县选举委员会,下设选举办公室。各公社(镇)、县直各单位成立选举委员会,组
成695人的选举工作队(其中科级干部64人)。训练宣传骨干3732人。全县15个社(镇)、1个国营
农场,共26万人口,登记选民132577人,占总人口的51.3%。其中剥夺选举权的1人,停止行使
选举权的309人,精神病患者338人。选民131929人,划分 119个选区。经过反复酝酿提出县人
民代表候选人466人。参加选举的选民124404人,占选民的96%,选出鸡东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285人、其中妇女55人、少数民族40人。党外人士17人。

1984年的普选,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县级代表大会任期 3年,换届选举应
于1983年年底完成。由于机构改革,政、社分设,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县、乡两级代表大会于1985
年春耕前开完。

鸡东县政、社分设、建设乡政权试点于1983年 9月在鸡林公社进行。1984年全县开始普选
换届。县、乡(镇)成立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抽选举工作队员 300人,训练了基层干部,
划分28个选区。选出鸡东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7名。其中妇女 40人,少数民族43人,
知识分子46人,党外人士、华侨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