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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防

第三节 消防





1965年建县时,在鸡东镇公安派出所设事业编制 2人,负责防火工作,发现火警,及时报
鸡西市消防队派消防车扑救。1970年12月建立鸡东县消防队。编制18人(现役军人),配消防车
1台,1979年增加到4台。消防队坚持了军事和业务训练。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值
班值宿制度,保持车况和储水的完好状态,确保做到在接报警 1分钟内出车。从1970年建队到
1985年末共发生火警194次,从1965年到1985年末共发生重大火灾32起,造成经济损失折款1084
万元。

1979年县公安局设消防监督股,1981年改为科。坚持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
开展了群众性的消防监督工作。1983年消防监督工作实行两级管理。一级管理的单位到1985年
末为27个。主要是领导机关、通讯枢纽、宣传单位、档案库室、重要厂、矿和经济阵地等。配
专职人员,建立防火档案,设义务消防队由消防部门直接掌握这些单位的建筑部局、指挥中枢、
要害部位、电源火源、灭火设施、水源分布、交通线路等。帮助落实防火措施,签订包防合同。
到1985年末共奖励先进单位51个,先进个人123人,罚款3个单位。二级管理的单位,主要是检
查指导,建立防火组织,健全更夫岗位责任制,按季组织防火检查。对受检单位的火源电源、
违章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发现隐患,就地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认真追
查原因,吸取教训,对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1965年—1985年全县重大火灾事故统计表

(第一表) 单位:元



(第二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