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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从1978年到1985年共受理经济案件38件,其中贪污17件、受贿1件、盗伐林木14件,其它6
件。

1982年“在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中,受理经济大要案18件,从县直机关抽调29名干部,
经过短期训练,采取了专人包案,限期完成的办法,加快了办案进度,保证了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