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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边界管理

第二节 边界管理





清末,此地边境由吉林将军所属的宁古塔副都统管辖,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密山府,
由密山府管辖,民国二年(1913年)撤府建县,由密山县管辖。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此地设国境监视队,在杨木林子、金场沟、洞子沟、关门沟设三个
中队,在平阳镇设大队,任务是巡逻、放哨、监视守卫边境。伪满康德四年(1937年)国境监视
队与平阳、向阳警察署合并改为警察队,在金场沟、洞子沟设警察小队。

解放后本区域边境归密山县和鸡宁县管辖。

1960年根据中苏 《关于护林防火联防协定》,在中苏边境我侧内设立防火线。我方每年9
月初组织民工清除防火线上的幼树和杂草。

1965年 1月,在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设专人负责,1967年成立外事组,1975年将外事组改
为外事办公室,管理辖区内的边界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