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双扶
第三节 双扶
全县从1982年开始实行扶贫,在向阳公社扶持养牛,在永安公社扶持造林。1985年开始实
行“双扶”改变长期以来靠行政手段和单纯救济的老办法,采取治标和治本,国家力量和社会
力量,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以及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办法,从而取得新的进展。
一、对“双扶”对象,实行社会化、目标化、数据化管理。全县年人均收入不足 120元的
4499户。1985年拨放“双扶”款8.48万元,扶持234户,其中致富的5户,占扶持户的2%,脱贫
的40户,占17%。
二、创办“双扶”经济实体4户,投资 13.4万元(民政投资6万元),安置“双扶”对象211
人,全年产值62万元,获利10.4万元,人均工资366元。
三、扶持个体“双扶”户4户,投资1.8万元,获利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