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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五编 文化

编下序


民国期间,此地就有民间艺人走村串户说评书、唱大鼓,唱蹦蹦等文艺活动。随着经济的
发展,民国十三年(1924年)平阳镇商户鲁田在街东建一座戏院,商户倪兰亭在街西建一座八角
型的戏院。民国十九年(1930年),半截河业主于亚业在东门里建一座戏院,另一业主 (姓名不
详)在西门外(今向阳乡通街村)建一座落子园。这些戏院从外地接来戏班唱戏。

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本地群众文艺活动十分活跃,主要采取二人转、大秧歌、评书等
形式,编写一些适应革命需要的新内容进行演出。每到农闲和春节期间,有些村屯自发组织起
二人转和戏班、秧歌队、说评书等在城乡流动演出,颇受群众喜爱。

1965年建县后,相继建立了文化馆(站)4处,电影管理站1处,电影院1处,新华书店1处,
农村电影队5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使全县文化事业遭到破坏,机关、学校办起了“捍卫”毛泽东思想
文艺宣传队,即所谓战斗文艺。利用对口词、三句半、天津快板、歌舞等形式,宣传“文化大
革命”的路线。美术也成为向“走资派”进攻的重要宣传形式,宣传板上贴满了这类粗劣漫画。
传统剧目被禁演,电影反复放映 8个“样板戏”,专业文艺团体和业余剧团纷纷模仿演出。文
艺书刊、杂志全被取缔,人们对文化生活的正当需要被扼制。

1979年,县革委会增设了文化科,加强对文化艺术工作的领导。同年 9月成立了“鸡东县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85年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机构共有217个,比1965年增长20倍。有文化馆1处,文化站15处,
电影公司1处,电影院4处,俱乐部4处,电影队193个,文工团1处、新华书店1处,图书馆 1处,
个体曲艺茶社2处,农村文化室256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化网。活动形式由单一的唱歌、
演戏发展到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和文学创作。演出和创作水平都有提高。

1985年,文化工作实行全面改革,领导干部实行了招聘制,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
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文化馆、图书馆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层层签定合同书。

同年成立了“鸡东县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领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