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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物

第四章 文物古迹

第一节 文物





一、铜 印

“上京路安抚副使印”。1952年,鸡西县第五区 (今银峰乡)张家村出土一方铜印, 面为
6.2×6.2厘米。印文汉字九叠篆:“上京路安抚副使印”,背刻“贞祐四年二月”、“上京行
六部造”,侧刻“上京路安抚副使印”。

“胡里改路之印”、“上京路副统露字号印”。1977年11月,综合公社四排大队社员陈广
玉,在综合大队西北2公里的水利工地挖土时,挖到地表下 60厘米处挖出铜印一方。印文汉书
九叠篆:“胡里改路之印”背刻“贞祐五年二月”,“行六部造”侧刻“胡里改路之印”。边
长6.7厘米,厚1.8厘米,纽高2.8厘米。印重1斤六两。此印出土的同时还挖出另一方官印,印
文汉字九叠篆:“上京路副统露字号印”,背刻“上京行部造”、“副统露字号”,侧刻“贞
祐四年正月”。印重一斤三两。这两方铜印,均收藏在黑龙江省博物馆。

二、石 器

“石斧、石箭”。在境内的永安乡锅盔山和平阳乡八楞山,先后出土了石斧、石箭。经有
关部门鉴定,其历史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属“良诸文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