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一、城镇幼儿教育
1968年,成立县直机关托儿所,1980年改为县政府幼儿园,设大、中、小班。大班 (5~7
岁的学龄前儿童)以智力开发为主, 教唱歌、跳舞、识字、算术和游戏等。有些事企业单位也
办托儿所或幼儿班。到1979年,镇内共有托儿所32个,入托儿童937名,占学龄前儿童的56%。
随着托、幼事业的发展,各园、所都增配了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保教人员。1981年镇内新建、红
星、红少年小学附设了学前班,到1985年增设到6个班,入班儿童达505名。
1983年,有4名退休女教师,自办幼儿园,环境清洁,教学得法,颇受家长欢迎。
1984年到1985年建成县政府幼儿园大楼(3层,1500平方米)。设大班3个,中班2个,小班2
个。入园儿童250名。
二、农村幼儿教育
1978年以前的农村幼儿组织形式是园所合一,以托儿为主,目的是解放妇女劳动力,农忙
大办,农闲少办或停办。到1979年儿童入园率达到67%。
1980年后,农村托幼组织增多,儿童入托率上升,保教质量提高,当年农村幼儿园(班)达
238个,入园儿童11567名,保教人员 248名。到1985年全县幼儿园 18所,284个班,入园儿童
14816人。1985年县办学习班培训幼儿保教人员309名,学习教学法和儿童心理学以及音乐、美
术、舞蹈等。有21名幼师和干部分别参加了省、地培训班。鸡林乡鸡林村幼儿园,建园早、发
展快,1982年被评为省儿童少年先进单位。长庆大队幼儿园、红火大队幼儿园,被评为省级先
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