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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龙江展馆
第一节 结婚
第一节 结婚
从第一部《婚姻法》实施以后,男女青年普遍实行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国家提出晚婚和
计划生育,广大青年自觉推迟结姻年龄,一般都在23至25岁左右。边远村屯仍有包办买卖婚姻
的现象,也有的男女青年不到婚龄或不经登记就结婚。从1971年到1985年末,全县申请登记结
婚34318对,未批准的1094对。婚姻分类,据古山村调查,在271对夫妻中稳定型267对,占98.5%;
矛盾型8对,占1.14%;凑合型1对,占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