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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宗教

第四章 宗教、寺庙

第一节 宗教





一、佛教。民国十三年(1924年)在夹信子建筑第一座庙宇,以后相继在半截河、新平 (鸡
东镇)等地修建庙宇,到1945年共有佛寺三座,住寺僧侣4人。

二、道教,民国五年(1916年)在哈达河创建第一座庙宇,继在夹信子、曲河、杏花、永安
等地建庙,到1945年共有8座观、庵,住观、庵人员45人。

三、基督教。伪满康德三年(1936年)已有教堂9处,教徒400多人,其中朝鲜族教徒 300多
人,分布在向阳、平阳、一撮毛(今明德乡曙光村),鸡林、河深通(今鸡林乡永光村)、河南、
船口(今鸡林乡进兴村)、大甸子(今银峰乡勇进村)。土改后停止宗教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进一步贯彻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到 1985年农村基督教徒
200多人,哈达乡基督教徒 70人,义工白华被选为县政协委员,被鸡西市政府批准为家庭集会
点。

四、依斯兰教。民国十九年(1930年)密山县信奉依斯兰教者463人。主要分布在密山(今知
一乡)和夹信子。 此地无清真寺,教徒多参加密山的古尔邦节和宗教仪式。解放后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