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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姻、生育、寿辰、丧葬

第二节 婚姻、生育、寿辰、丧葬





一、婚姻 解放前汉族男女联姻,听从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以金钱、首饰、
衣物为聘礼送给女家(称过礼),选定“良辰吉日”举行婚礼。宴请宾客,老亲少友以礼祝贺。
迎亲时富者花轿,贫者车马,鼓乐开道,新郎新娘披红盖纱。新娘进门,红毡(布)铺地,鞭炮
齐鸣,参拜天地,送入洞房。婚后三天夫妻回门。朝鲜族婚礼在女方家举行,男方长辈载歌载
舞迎接新娘,新娘要向男方全家赠送礼品。解放后废除旧习,实行婚姻自主,自由恋爱,相互
了解,建立感情。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到乡(镇)政府登记结婚。提倡婚事新办,文明结婚。亲
友来宾祝贺,宣读结婚证书。以烟、茶.糖果待客。也有旅行结婚的。从1981年开始有的举行
集体婚礼,由工会、妇联、共青团主办,领导讲话,赠送礼品,婚礼形式新颖,节俭热闹。农
村沿用旧式婚礼者有之。近年来提倡移风易俗,不收财礼,婚事新办。

二、生育 解放前汉族生育因贫富而异,富有者生育请医生、进产院,月内不下地 (称坐
月子),食小米、鸡蛋、红糖,以补营养。亲友祝贺 (称下奶),生男称“弄璋之喜”、生女称
“弄瓦之喜”,并有挂宝箭和外人不准进房之习。满月宴请亲友。一般农家妇女生育,请老娘
婆接产,食小米和少量鸡蛋。朝鲜族妇女生育喜食海带,一般七、八天下地操持家务。亲友也
有下奶的,请满月酒者并不多见。解放后,城镇女职工生育,除食小米、鸡蛋外,还补以鸡、
鱼、肉等营养品。产期休假56天,照发工资。农村妇女生育,产期和食物及休息仅次于职工。
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由村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物资鼓励。

三、寿辰 旧社会汉族富有人家有为老人举办60寿辰之习,仪式十分隆重,请堂会(戏班)、
宴宾客、收寿礼。一般农民无力操办,也要为老人煮长寿面,包饺子,全家欢聚,庆祝寿辰。
朝鲜族为60岁老人办寿异常隆重,由同龄老人坐陪,按受子女亲友跪拜和祝酒,敬送寿果,宴
请宾客,载歌载舞,异常欢快。

四、丧葬 旧式丧葬,汉族为死者遗体着装老衣服,备棺木,富有人家设灵堂,举行“辞
灵”仪式,视季节停放2至5天。亲友馈送钱物、供品、纸箔、挽联进行吊唁,晚辈着孝服,请
“阴阳先生”净宅,择日出灵,择地安葬。朝鲜族为死者遗体着单衣。回族将死者遗体净身后,
用白布包裹,利用抽底棺材下葬。解放后,提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丧葬从简。1977年以后,
提倡火化和土葬深埋,死者所在单位举办追悼会,亲友吊唁,送花圈、挽联,家属亲友臂配青
纱,胸带白花以寄托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