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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临危不惧

第二节 临危不惧





1981年 3月30日,向阳乡共产党员、武装部干事李江,在民兵训练投弹考核中,民兵黄俊
波投掷失误,手榴弹掉在身后,威胁着在场 5名同志的生命安全,担任现场指挥的李江同志挺
身而出,拣起冒烟的手榴弹向远方投去,自己伏在黄俊波身上,手榴弹在空中 2米处爆炸,在
场同志安全脱险,而李江同志却身负重伤,经医院抢救治疗才转危为安。李江同志临危不惧,
挺身排险的英勇行为受到群众赞扬。被评为地区先进人武干部,受到省军区通令嘉奖。

1980年3月 14日,新华公社武装部干事李忠义,在组织基干民兵训练投弹时,民兵兰国义
由于拉火用力过猛,手榴弹掉在脚下,直接威胁着 3名同志的生命安全,李忠义一个箭步冲上
去,一手将兰国义推倒,一手抓起手榴弹投出,在场同志转危为安,避免了一场恶性事故。鸡
东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决定,给李忠义记三等功一次,并号召全县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学习
李忠义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