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和睦家庭
第三节 和睦家庭
好继母崔顺女。鸡东镇南山委,崔顺女中年丧偶无子女。1973年与鸡东镇派出所民警朱德
万结婚,朱前妻抛下子女9人,有6个不到18岁的,其中最小的2岁。结婚后,全家8口人,朱每
月工资60多元,欠外债 800多元。在家务繁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抚养子女,支持丈夫的工
作,每年养两口猪,不到三年就还清了陈债,还买 1台缝纫机。对孩子关怀备至,用自己带来
的布给孩子做衣服。孩子有病,精心护理,背着孩子求医。有时给上学的孩子送饭,接送孩子
上下班。为 4名儿女完婚。热心照料婆婆,使丈夫无后顾之忧,儿女满意,老人高兴,群众称
赞。1982年被评为鸡东县“五好家庭”标兵。
好丈夫李守义。李守义是鸡东镇政府秘书,现年45岁,共产党员。
李守义 6岁时父母相继过世,在伯父家长大。1957年和孙英结婚,婚后夫妻相亲相爱,生
活美满。李守义在东北石油学校读书,孙英在当地工作,于1961年患风湿性关节炎、腰椎结核
和骨质增生,生活不能自理。由于长期不能上班被下放到农村。李守义在东北石油学校毕业分
配到大庆工作,因为要照顾妻子,辞退了工作,日夜守护在妻子身边,先后到鸡西、密山就医
无效,病情加重,作过 4次大手术,仍然是大小便失控,卧床不起。李守义不怕脏不怕累,端
屎端尿,打针服药。怕妻子长褥疮,几分钟翻一次身,给妻子穿衣、梳头、洗脸、喂饭。家里
鸡鹅下蛋都留给妻子吃,怕妻子烦躁,给订《大众电影》,《中国妇女》,室内收拾干干净净,
室外种花,有时用自行车带着妻子看电影,扶着走路。
1966年李守义重新参加工作后,一面工作,一面侍候妻子,为妻子治病,欠下一千多元债
务。孙英的病日趋好转,能出门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李守义的工作兢兢业业,1975年入党,1979年被评为优秀党员,1981年记大功受奖,多次
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84年被评为鸡东县“五好家庭”标兵。
好媳妇宋玉梅。银峰公社新胜大队社员宋玉梅,1977年在林口县刁翎公社与粮库工人李振
江结婚。婚后全家六口人,公爹年老体弱,婆母患精神病和半身不遂,大伯子双目失明,小叔
子正在念书。因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宋玉梅与其爱人反复商量,决定李振江辞退工作,迁回
鸡东县新胜大队务农。宋玉梅操劳全部家务,耐心侍奉公婆,每天还要为婆婆梳头洗脸和端屎
端尿。为大伯更洗衣服,端水送饭,打针送药。省吃俭用,给小叔子找对象,买家俱和被褥,
还给盖了三间房。宋玉梅为全家付出了全部心血,老少满意,邻里赞佩,说她是百里挑一的好
媳妇。1982年被评为鸡东县“五好家庭”标兵。
好媳妇吴淑范。吴淑范的家是由6姓组成的组合型家庭。吴淑范早年丧亲,由祖母养到6岁
时,祖母去世,由养父养母扶养成人。1970年与永安小学教师侯清林(现在县教育局工作)结婚,
而侯清林也是3岁时丧父,由母亲和继父养大。
吴淑范的婆母于1972年(68岁)患关节炎,生活不能自理,她侍候婆母,端屎端尿,请医买
药。婆母的病好转以后,公爹于1982年又患了急性阑尾炎,吴淑范推着车子送公爹到医院手术。
手术后因输液反应大便失禁,吴淑范精心照料,公爹的胜衣服给勤洗勤换。
吴淑范不但是好媳妇,也是个好女儿。养父养母年老体弱,父患肺气肿,母患高血压和心
脏病。吴淑范同爱人从永安将养父养母按到家里同居,每年光药费就得付出 500多元,夫妻之
间从没因经济负担发生过矛盾。 教育孩子尊敬老人,同邻里和睦相处。 1984年被评为鸡西市
“五好家庭”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