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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反动人物

第二章 反动人物




沈 子 君

沈子君,长春市人,是哈达岗远近闻名的大地主,有土地千垧,兼营油房、烧锅3处。

沈子君在年轻时继承了同族奶奶的土地50多垧,用收来的地租作资金,在伊通河岸开办了
兴元久粮栈,买空卖空,转手渔利。正在粮栈兴旺时期,伊通河一场大水把粮栈冲跑。沈子君
见势不妙,派两名亲信于1929年在地方军的保护下,率领30多名长工,18辆大车,来到哈达岗,
在管家李喜臣的掌管下当年开荒百垧。民国二十年(1931年)沈子君全家来到哈达岗。第二年沈
子君种了10多垧地鸦片,发了一笔大财。这时沈子君已经有 570多垧土地。日本侵略军侵占本
地,大部分土地被“日本开拓团”强行收买。

沈子君是当地头面人物,结识鸡宁县公署土地股长阚东康一(日本人),用每垧15元的廉价
买了大量士地。从民国十八年(1929年)到1945年“八·一五”光复,沈已有土地千垧,以出租
为主,自雇长工耕种100多垧,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

沈子君看到把粮食加工成商品粮更有利可图,先后在哈达河、滴道河建起2处油房、1处烧
锅,又发了大财。

沈子君有钱有势,上与伪省府要员、县长交往频繁,下与警察宪兵特务来往密切。经伪鸡
宁县土地股长阚东康一的介绍,他结识了伪东安省长田中孙平(日本人),从而得到政治庇护。
沈同伪鸡宁县长久保田丰(日本人)也有交往。因此,地方官吏对沈子君无不俯首帖耳,沈子君
成为一条名符其实的地头蛇。沈子君对日伪当局阿谀奉承,竭尽效力,对人民群众压榨剥削,
蒙蔽欺骗。在抗日紧要关头,沈子君亲手杀害我抗日战士 2名。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鸡
宁政局不稳,沈子君同鸡宁维持会保持联系,拉起一支地主武装。1946年民主联军进驻鸡宁,
沈子军逃到长春市郊隐匿。1953年“镇反”时,鸡宁县公安局将沈逮捕归案,在哈达岗召开群
众大会,公开审判,执行枪决。

赖 明 发

赖明发,汉族,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生,原籍辽宁省辽阳县人,赖明发外号赖大肚子。
民国四年(1915年)迁到密山二人班,翌年搬至半截河南小营子,从事农业。日伪统治时期任甲
长、屯长(相当于村)直至光复。当时赖明发全家32口人,自有10个劳动力,雇工 8人,有10匹
马,2台四轮车,种地 60多垧(自有土地30垧)兼营粉房、磨房和木匠铺。土改时定为富农成分,
被斗。

光复后,赖明发摇身一变,当上向阳保安队的大队长,“维持地方秩序”。开始组建时全
队 30多人,后来发展到100多人。1946年春被我鸡宁县大队收编为向阳区保安大队,派从苏联
回来的于金荣为副大队长。县大队派一个中队协助训练,险被赖明发缴械。赖明发和伪村长尚
志强密谋,指使其爪牙邹少相,以宴请为名在饭店将于金荣杀害。1946年夏,赖明发叛变,公
开投靠国民党中央先遣军谢文东, 被委任为支队长,柴景华 (伪警尉)任支队副队长,尚志强
(伪村长)任政治处主任。赖明发指使其爪牙杀害更新村工作队长和队员 3人,杀害民主联军战
士多人。在剿匪中,赖明发支队被民主联军击溃,赖同其侄赖操窜到向阳南山马家段,被通街
村农民柴录在山上采蘑菇时发现,回村检举。工作团、区中队和各村武装基干队出动 800多人,
活捉赖明发等3名残匪。1946年9月在向阳村召开群众斗争大会,将赖明发、赖操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