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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建置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建置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

  1913年(民国二年)。中华民国改县署为县公署,穆棱县公署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

  1913年,下梨树沟子隶属穆棱县第二区下城子管辖。

  1914年(民国三年)穆棱县公署隶属延吉道。

  1920年(民国九年),穆棱县公署辖三个行政区,梨树镇隶属第二区八面通管辖。

  1925年(民国十四年)增设梨树镇为第四区。

  1929年(民国十八年),穆棱县公署改为穆棱县政府,梨树镇仍为穆棱县第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