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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伪满洲国时期建置

第三节 伪满洲国时期建置



  

  1931年(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事变后,在日本帝国主义策划下,熙洽于吉林宣布独立,
设临时政府,就任吉林省长官。

  1932年(大同元年),日本帝国主义扶植已废清帝溥仪登基,成立“满洲帝国”。

  穆棱县沿民国建置,属吉林省管辖,下辖五个行政区,梨树镇为穆棱县第四区,管辖奎山、
麻山、龙爪、清岭、吉祥等村。

  1933年(大同二年),伪满洲帝国公布了《暂行保甲法》,将区改组为保,梨树镇为第四保。

  1934年(康德元年)12月 1日,伪满洲国改穆棱县政府为穆棱县公署。改隶滨江省所辖。梨
树仍为第四区。当时,主村梨树镇,副村:碱场沟、八家子、猴石沟、半拉砬子、梨树沟、土
顶子、黑老婆沟、青龙沟和白石砬子。

  1936年(康德三年),伪满洲国发布了《暂行街村制度》,穆棱县仍为县公署,梨树分为梨
树镇和矿区两部分:

  梨树镇: 主村 副村

   梨树镇街

   碱 场 沟 向荣村 增兴村 碱场沟村 凤鸣村

   黑老婆沟 麻山村 桦山村 西 安 村 土顶后村

   梨 树 沟 李家店 凤山村

   小穆棱河 丰富村 安山村 吉 庆 村 奎山村

   青 龙 村 安乐村 余庆村

   白石砬子 吉祥村 山河村 龙 山 村

  矿区:穆棱煤矿

  1937年(康德四年) 7月,穆棱县划归牡丹江省,县仍为穆棱县公署,县以下沿用旧制。同
年12月,林口建县后,将梨树镇管辖的奎山、麻山、吉祥等村划归林口县。

  1937年2月1日,伪满洲国公布了《街制》、《村制》,同年10月23日公布了《市、街、村
自卫法》,代替了《暂行保甲法》。实行街、村制后,全县设立三个街,七个村,梨树镇为三
街之一,并设立了街公所。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在穆棱县建立了“穆棱县复兴委员会”,9月10
日,国民党牡丹江党务专员办事处,将“穆棱县复兴委员会”改为“穆棱县国民政府”,各街、
村设立了“复兴维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