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集市贸易
第四节 集市贸易
梨树街是梨树地区农民、市民进行集市贸易的中心地区,各种农副产品,山产品都在这里
进行交换贸易活动。历史比较悠久。民国以来(林密、城鸡两条铁路未修通前)是附近几个县大
豆粮谷集散地,来往大车络绎不绝,集市甚是兴旺。建国前,集市贸易操纵在牙行商贩手中,
低价收购农副产品,高价转卖出去。
解放后,党和政府对集市贸易加以保护,使之更加繁荣兴旺。解放初期,集市贸易多为分
散零售,大街小巷皆可成交,尚未形成正常秩序。那时,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虽已起了主导
作用,但仍有部分粮油及土特产品通过集市进行交换。市场管理力不能及,致使市场管理出现
松散现象。贩卖假药,抬高物价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1954年,国家开始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少数私商抢购、套购粮油囤积起来,经清理和整顿,
对严重囤积粮油者,予以强行收购和处罚,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使贸易市场逐渐趋向稳定。
1956年,开放了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又称集市贸易,按着有关政策规定,区政府建立
了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要求粮食、供销、税务等部门进行配合,并吸收骨干群众为义务市场管
理员,加强了集市贸易管理。
1959年到1962年,因受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国家物资短缺,市场上交易品种急剧减少,在
这种形势下,国家采取了临时性的措施:高价出售部分工业品和副食品,起到了一定的调节缓
冲作用,并使闲置的货币得到回笼。这个时期,人们对粮食和副食品的需求量与供应量之间的
矛盾很大,供应量满足不了实际需要,致使贸易市场上一度出现物价猛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极“左”思潮影响下,把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道路,
进行批判,出售农副产品被称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段时间,集市贸易被取消了,直到粉碎
“四人帮”以后,市场才开始恢复并活跃起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实行开放、搞活政策,给集市贸易带来了生机,
大量的农付产品及贩运来的水产品投放市场,粮油市场也日趋活跃。市场上各种商品划行归类,
秩序井然。
1981年,国家拨款12,000元,在梨树区九道街东头,建了一座金属结构 280平方米的带棚
市场,在穆棱矿区、平岗矿区、碱场矿区增设了露天贸易市场,此外还有一些自然市场,总占
地面积达1,830平方米,使用面积达到了1,180平方米。
现在梨树区又在九道街与八道街之间中心街开辟了工业品市场。全区每天均有二千五百人
参加集市贸易,逢节假日参加贸易人数可达一万人次。1985年上市金额达2 00多万元,成交金
额 130余万元,随着经济政策的落实,“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外地行商也常来从事贩卖、
推销等活动,整个集市贸易更加兴旺发达,摊贩云集,物资丰富,购销两旺,呈现了一派欣欣
向荣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