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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物价管理

第五节 物价管理



  

  梨树区自从建国以来,没有专门的物价管理机构,有关物价的监督和检查由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兼管。直至1980年才配有1名物价员,在计统科办公,执行单独的业务活动。1984年7月成
立了物价科。它担负宣传党和国家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
理监督、检查工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的商品价格收费罚款标准,对违犯物价纪律
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对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报告工作。

  物价科组建以后,能够按国家的政策和上级规定履行职责,培训物价骨干,在较大的国营
和集体厂(店),配备了专兼职物价员,制定了规章制度。商品建立物价标签,实行明码实价。
并多次组织物价大检查,对严重违犯物价纪律的单位,予以处罚,充分发挥了物价部门的职能
作用,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在加强物价管理中,为了推动物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全区树立了百花园饭店、梨树百货
商店、梨树供销杜、十一粮店、十二粮店、东山商店、酒厂雪糕厂、五金商店等几个单位为物
价信得过单位。

  在地方产品作价方面,物价科对呈报单位所报价格,按作价原则进行审查及时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批。物价部门自组建以来,发挥了物价的经济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