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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村建设

第五节 农村建设



  

  农村建设与农民的生活水平密切相关,1945年解放以前,农村的一些建筑比较落后,广大
农民居住的房屋极为简陋,多为草坯结构的房屋,有的则居住在马架子、偏厦子之类的房子里,
低暗潮湿,窄小破旧。交通闭塞的边远农村,情况更坏。

  建国后,情况略有好转,马架子、偏厦子之类的住房亦不再建,但多为土坯结构的草房,
而且建筑面积较前扩大了。对各村所在地设有砖瓦厂的或距砖瓦厂较近的农村,已有少数农民
盖起了砖瓦结构的住房。

  1960年至1970年期间,小莲河、马石匠沟、城墙砬子、猴石、猴石沟、石家沟,葛田沟,
湾沟和大小湾沟,河西等村屯,从无到有先后建超了一排排房子和比较整齐的街道,形成了自
然村屯。

  1979年以后,农村进行改革,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有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万元户,对
建房的要求更为迫切,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建起了砖瓦结构的新房。

  农村的道路,经过逐年修建,发展迅速。原来的乡间土道,绝大部分乡路均建成砂石路面,
除雨天禁行外,机动车辆可通行无阻。

  长期以来,各农村的饮用水,绝大部分从大小土井提取,近几年很多农户自安了压水井,
猴石村因有地方病,国家拨款已安了自来水。中村、中北各村因地处城市,绝大多数农户已安
上了自来水。

  本区各农村,都安了电灯,连开发较晚的猴石、石场、河西、河口各边远村屯,于1975年
前后,先后安上了电灯,基本上达到了城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