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信访工作

第六节 信访工作



  

  1957年至1984年,区政府在政府办公室设一名专职信访人员,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1984
至年秋,区政府为了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成立了信访接待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1名,又聘请
离休老干部2人,做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成为区委、区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

  1985年末,处理来信来访72件,已结案70件,其中,重信重访,积压老案和三级交办案件
已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