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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儿童组织

第四节 儿童组织



  

  1947年,土地改革时期,全区各村都成立了儿童组织——儿童团。全区共有 8个团,街里
设有总团部,团长毕仁泰,在农会的领导下,打土豪、斗劣绅,站岗放哨。每村设团长1 人,
下设若干班,每班有正副班长各 1人。土改后,经常利用早晨时间,到地主、富农家去检查监
督他们劳动,对早晨不起床的挂“懒汉牌”,给以批评教育,还利用晚间配合武装民兵查夜,
抓坏人,帮助军烈属劳动等。对当时建立新政权起到了一定作用。土改结束后,儿童团即行解
散。

  1949年,首先在城镇小学建立了儿童团组织。在梨树小学、劳动小学、双合小学、建立中
国少年儿童队大队部,各班设中队和小队。1953年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1959年,全区八所
小学建立了少先队组织,共有六个大队,70个中队。在3062名 学生中有2,445名学生入了队,
占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九。在青年团的领导下,通过队的组织,向少年儿童进行五爱教育和
理想教育。

  1962年至1965年期间,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学习雷锋,涌现出较多的模范队员和“三好”
学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所取代,并停止一切正常活动。

  1978年正式恢复少先队组织,正常开展了队的活动。主要以“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
开展“小红花”等活动。

  1985年,全区公办中小学共有总队 1个,大队10个,中队124个,队员5,464名。有大队辅
导员10名,中队辅导导124名,校外辅导员 35名。少先队的活动主要以绿化校园,慰问烈军属,
开展“小红花”、“学雷锋、创三好”,举办夏令营,开展儿童爱科学,艺术展览会等活动,
以增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精神文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