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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妇女团体

第六节 妇女团体



  

  早在1932年,本区就有在党领导下的“妇救会”组织。当时任妇救会主任是田佐民,领导
妇女开展抗日救国运动。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本区妇女在区妇联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土改结束后,
妇女积极参加互助组、合作社的生产劳动。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妇女走出了家门。

  1949年,本区正式选出了妇女主任,抓妇女工作。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梨树区设有临时的
陆军医院,大量的伤员护理,拆洗缝补工作,由本区妇女承担。各村妇女成立了拥军慰问洗衣
组。广大妇女,从不计较报酬,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区妇女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做军鞋,
做牙具袋、搞卷烟等,慰问志愿军,还为志愿军晒干菜,在整个抗美援朝期间,本区妇女表现
出高度的爱国热情,出现了很多母亲送儿子,妻子送丈夫,未婚妻送未婚夫上前线杀敌的热烈
场面,当时全区男青壮年以支前抬担架、运输物资、参加战斗等奔赴前线。广大妇女担负起主
要的生产任务,并组织护林防火检查站,站岗放哨,保护森林资源,起到了“半边天”的作用。
广大妇女还积极参加文化学习,各村都成立了夜校和扫盲识字班。通过学习提高文化理论水平。

  1957年 4月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了梨树区妇女联合会。选出赵桂兰为妇联副
主任。1958年11月政企合一后国秀琴任妇联主任。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人民公社设有妇女代
表会,生产大队设妇女主任,生产队设妇女队长。1963年 4月11日召开梨树人民公社第二届妇
女代表大会,代表全公社11,959名妇女(包括穆棱煤矿)出席代表 100名,妇联副主任康玉兰作
了工作报告。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妇联组织均停止了活动。公社革委会的妇女组织由
妇代会取代其工作。1968年,本地又恢复了妇女联合会的机构。1973年 3月配贾风云担任妇联
副主任。并于3月5日召开全公社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 205人,代表全公社5695
名妇女并作了工作报告。1980年4月10日召开了本区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选出了120名妇女代
表参加了会议,代表全区4674名妇女,选出了区妇联副主任贾凤云,并作了报告。1982年 9月
张凤珠担任了区妇联副主任职务。

  1984年6月23日召开本区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28名,代表全区 5,523名妇女。大
会期间传达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对妇女工作的指示,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
养教育少年健康成长,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985年,对城乡妇代会进行组织整顿。对年龄大、身体差、文化低和不适合做妇女工作的
妇女干部做了调整,进一步发挥了妇女组织作用。 同时,在广大妇女中进行法制教育,举办5
次学习班, 2次法制报告会,并印发了法制宣传材料,对妇女进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
教育。至1985年止,已召开了五次妇女代表大会。